企業診斷概述及程序(四)
(三)改進案之成立
1.缺點之檢討 —— 預付調查時,根據統計數字即可了解缺點之所在;又對于詢問時無法回答者,即可推測其制度之不完備。如預測生產與訂購生產劃分不清,成本之計算無法確實,即可知成本會計制度不完備。因預測之基礎不確實,故商品個別之損益,亦將不確實。
2.改進方案 —— 根據目前所調查之事實,加以檢討分析,即可發現其缺點及應改進之對策,不管問題如何復雜,自應尋出重點之所在。改進方案可依三方面加以說明,即(1)應改進之要點;(2)改進之方法;(3)推測未來之效果。
(四)改進方案之實施
診斷之目的在于改進,不管調查如何精密,若不予以治療,病人自然無法拯救,又如不管醫生如何積極,若病人不想治療或不想復原,亦為徒然,在此階段最重要的是被診斷者要能從自身發出改進之熱誠。其實施要點如下:
1.經營者之態度 —— 首先須看經營者之思想是否與科學管理之原理一致,若其思想相反,即無法實行;若相左不遠,即應將科學管理之主旨讓其充分了解,促其自身能積極實行之興趣熱心。倘能說明掌握全權之人,實行則易如反掌折枝之易。
2.解說會議 —— 集合有關人員于一堂,將改進方案恰切地加以詳細說明,并引用其他企業改進之實例,如將其在此地實施,必可達到某種效果,以期同感實施之必要,同時應將改進方案分配各與會人員,其內容必須詳盡而為一見即可實行。
3.試驗實施 —— 實施時,若所改進者牽涉甚大,則可分為幾個階段逐次測驗,隨之逐漸擴大實施范圍;必要時須開會研討,以免窒礙難行。在試驗期間,若有寶貴意見,亦應隨時采納。
4.監察 —— 改進方案雖已實行,若放松注意,則甚易回復其原狀,故須時時用接受報告或實地視察等方法監察之,倘有窒礙難行之處,應即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