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7—11”便利店的成功奧秘(三)
(三)加盟費用
“7—11”便利店的加盟費用包括:商標使用授權費、設備經費(電腦終端、計量器等)、扣除總部負擔之后的水電費 (80%)、定期盤點服務費、簿記會計服務費(報告用表格、帳簿等)、商品企劃行銷服務費(商品進貨談判、商品項目搭配)、廣告費、經營咨詢服務費、意外保險費等。加盟費一般為毛利額的43%;若開店滿5年后,平均每日營業額為30萬日元以上的店鋪,降低1%;每年毛利額達到5800萬—7800萬日元的,再降低1%;每年毛利額在7800萬日元以上的,可降低2%;最高可降低35%。如果加盟店萬一達不到預定銷售額的情況下,加盟店得到的年毛利額不能低于1900萬日元 (營業時間為每天16小時的為1600萬日元),確保最低收入。
加盟店的日常營業費用包括:工作人員工資、社會保險費、固定資產賠償責任保險費、盤點盈虧、消耗品、電話費、建筑物及設備、營業用具等維護費用、未兌現支票、雜費、水電費(扣除總公司負擔部分)、利息等。扣除加盟費、營業費用之后的純利潤,店主每月從中提取生活費,余額成為自己的資本增加額,留在開放會計的帳面上,償還總部的融資本息。由于有總部的融資援助,店主只需要300萬日元,就能加盟“7—11”體系。
(四)商品采購
同其他連鎖店不一樣,“7—11”總部沒有設立配送中心,不負責商品采購及配送業務,而是向加盟店提供各種供應信息供加盟店選擇。加盟合約規定:總部必須“推薦各類商品所銷售的項目和標準零售價格,提供推薦供貨廠商促銷情報,以及有利于提高營業額和毛利率的各種流通情報,并且持續提供協助與建議”。加盟店可以向“自己選定的供貨廠商采購商品,自己選定進貨商品的種類、品質、數量、搭配方式,決定自己店里的賣價”。
但是,在商品采購方面,加盟店必須遵守:通知總部委托品種的銷售,聽取總部意見;在商品種類、造型、品質、數量、搭配上,不得陳列、銷售與“7—11”形象不符的商品;若向推薦名單以外的廠商進貨,或者采購未經推薦的商品時,必須依照“7—11”所制定的食品衛生管理標準,接受衛生檢驗;若總部要求對進貨、銷售有關事項提出說明時,必須迅速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