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與肯德基的分手
臺灣統一集團總裁高清愿宣布,由于美國肯德基公司續約條件過于苛刻,統一集團決定結束與肯德基公司長達十年的合作關系。統一集團將按規定在現有37家門市部合約到期后,逐一撤除肯德基的商標使用權。這是臺灣統一企業成立27年、合作伙伴遍及國際知名企業以來,首次發生不歡而散事件。10年前,統一企業在美國肯德基公司的主動接觸下,雙方正式成立臺灣肯德基公司,進軍臺灣快餐市場。當時根據合約規定,美方每年提取臺灣公司營業額的4%作為年金,而臺灣開一家分店,還必須付5000美元的特許費給美方。此外,臺灣方面每年還需提取4%的費用作為廣告基金。統一與肯德基的合同在1994年底到期,1995年年初雙方開始續約談判。美方提出條件包括年金由4%提高到5%、每開一店的特許費由5000美元提高到25000美元,廣告基金也由4%提高到5%。統一集團認為這些要求與實際情況相差太大,雙方于是決裂。據透露,除統一外,臺灣企業與美國麥當勞、哈帝等著名特許組織的合作也先后散伙。
據悉,美國肯德基公司之所以在談判中采取強硬態度,其目的就是迫使統一賣掉臺灣肯德基的股權,接收后,以獨資的方式繼續維持在臺灣的經營,美方已派人在臺灣成立公司組織,因此未來臺灣市場上有可能出現兩個不同體系的肯德基店的局面。
天創點評:
主要原因是:美國肯德基公司為了取得臺灣肯德基公司,擴大銷售,提高市場占有率。
主要解決方法是要形成共識,在特許連鎖經營中,特許經營總部與加盟者的協作關系主要基于雙方共同利益的一致。特許經營總部與加盟者均應從長遠利益出發,努力維持雙方的合作關系。統一與肯德基的分手表明這種合作關系需要雙方對長遠利益的共識,一旦缺少這種共識,合作也隨之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