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競爭優勢與戰略管理(三)
在競爭中企業必須決定要與那些競爭者決一長短,在做這一決定時,企業必須注意以下三種情況:
(1) 是對強者進行競爭還是對弱者進行競爭。大部分的企業都會專挑較弱的競爭者作為其攻擊對象,因為此時每獲得一個百分點的市場占有率只需較少的時間與資源。然而在此攻擊的過程中,對企業能力的改善很小。因此,企業有時應該與強勢競爭者競爭,因為由于想法力克頑強的競爭者,企業在此過程中才會迎頭趕上,一同走向時代的尖端。此外即使再強的競爭者也并非是無懈可擊的,因此企業只要專注比能夠有所收獲。
(2) 是對遠者進行競爭還是對近者進行競爭。大多數企業選擇競爭者的對象,都是以某些屬性上與自己最像的公司為主。但是否注意到,企業應該避免“摧毀”較近的競爭者,否則會嘗到勝利后的苦果。例如某企業70年代末期積極的進攻其他軟性隱形眼鏡制造商,結果大獲全勝,但是這卻使失敗者無力彌補財務上的虧損,因此賣給了較大規模的其他公司,結果使該企業面臨更強的競爭者。
(3) 攻擊良性競爭者,還是攻擊惡性競爭者。每一個行業都存在“良性”與“惡性”的競爭者,企業必須要能分辨之,并支援與扶植良性競爭者,而攻擊與鏟除惡性競爭者。良性競爭者所具備的特點是:他們依據行業的游戲規則來行動,對行業的潛在成長有合理的假設,依據成本結構制定合理的價格,他們喜歡有一個平靜和諧的行業,限制自己在行業的某一部分或者區隔內,他們能促使同行業致力于降低成本并改善產品差異化的情況,最重要的是他們安于目前市場的占有率與利潤局面。相反的,惡性競爭者往往會破壞游戲規則:他們企圖以強大的財勢掠奪市場占有率,甘冒風險,經常做超過需求的投資,以及破壞行業均衡等。企業應該凈化行業結構,使良性競爭者得以在行業內共存。通常公司應該采用謹慎的授權,采取選擇性的報復,以及適當的結盟手段,才能使行業變成為:①競爭者不會相互殘殺,或企圖阻決對方的生路;②彼此共同遵守行業的規則;③彼此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化;④彼此試著憑借努力來擴大市場占有率,而非掀起市場占有率的爭奪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