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目標核心結構(一)
在企業使命和企業功能定位的基礎上,企業戰略目標可以按四大內容展開:市場目標、創新目標、盈利目標和社會目標。并且,每一個目標又可以作如下分解。
1.市場目標。一個企業在制定戰略目標時最重要的決策是企業在市場上的相對地位,它常常反映了企業的競爭地位。企業所預期達到的市場地位應該是最優的市場份額。
(1)產品目標。包括產品組合、產品線、產品銷量和銷售額等;
(2)渠道目標。包括縱向渠道目標,即渠道的層次,以及橫向渠道目標,即同一渠道成員的數量和質量目標。
(3)溝通目標。包括廣告、營業推廣等活動的預算和預算效果。
2.創新目標。在環境變化加劇、市場競爭激烈的社會里,創新概念受到重視是必然的。創新作為企業的戰略目標之一,時使企業獲得生存和發展的生機和活力。在每一個企業中,基本上存在著三種創新: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為樹立創新目標,戰略制定者一方面必須預計達到市場目標所需的各項創新,另一方面必須對技術進步在企業的各個領域中引起的發展做出評價。
(1)制度創新目標。隨著生產的不斷發展,引起新的企業組織形式的出現。制度創新目標即對企業資源配置方式的改變與創新,從而使企業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和市場。
(2)技術創新目標。這一目標將導致新的生產方式的引入,即包括原材料,能源、設備、產品等有形的創新目標,也包括工藝程序的設計、操作方法的改進等無形目標。制定技術創新目標將推動企業乃至整個經濟廣泛和深刻的發展。
(3)管理創新目標。管理創新涉及到經營思路、組織結構、管理風格和手段、管理模式等多方面的內容。管理創新的主要目標是試圖設計一套規則和程序以降低交易費用,這一目標的建立是企業不斷發展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