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制定方式——委任他人的方式
委任他人的戰略制定方式是指管理者將戰略制定的部分任務或者全部任務委任“他人”--可能是一個由誠實可靠的下屬組成的小組,可能是一個跨職能部門的任務小組,也可能是一個對一個具體過程或職能有權力的自治工作小組。
然后,管理者個人則是跟蹤戰略審查的進度,在恰當的時候提供指導,在進行非正式性操作以試驗應用效果時表示滿意或憂慮,在戰略提議正式表述、考慮、修訂(如果有必要的話)、被公認可以實施后予以正式批復。
雖然在這種方式之下,戰略委托人可能對遞呈上來等待批復的戰略提議中的各個層面積互補施加什么個人影響,但它還必須做一項綜合工作,將“別人”制定的各個獨立的戰略要素協調整合起來,制定戰略中沒有委托的部分。
他們還必須對下屬的戰略制定工作的有效性負最后的責任,因此他們對戰略制定任務被委托者的商業判斷力的信任必須謹慎。這種戰略方式可以吸引公司人員的廣泛參與,能夠吸收眾多管理者和領域的精力和智慧,同時,它還使管理者在選擇來自公司底層的戰略觀點時保持部分靈活性。
委托的最大弊端是:戰略的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戰略戰略制定任務被委托者的商業判斷和戰略制定技能--例如,下屬的戰略努力可能會比較注重短期性,是一種回饋反應式的努力,更多的是處理今天的問題,而不是恰當的定位公司和協調公司的資源以抓住明天的機會。下屬可能既沒有必要的影響力又沒有那種偏好來處理現有戰略中的變化因素。
委托一個下屬團隊來制定戰略的第二個弊端是,它可能會傳遞這樣一個錯誤的信息:戰略制定并不重要,無需老板親自參加。而且這樣做,管理者可能會太遠離這一過程以至于當下屬團隊的戰略審查陷入一團亂麻或者偏離軌道時,管理者卻不能行使戰略領導權,而無論是戰略審查陷入一團亂麻還是偏離軌道都會導致無舵的方向設置和戰略制定的不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