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目標制定過程(一)
一般來說,確定戰略目標需要經歷調查研究、擬定目標、評價論證和目標決斷這樣四個具體步驟:
1.調查研究。在制定企業戰略目標之前,必須進行調查研究工作。但是在進入確定戰略目標的工作中還必須對已經作過的調查研究成果進行復核,進一步整理研究,把機會和威脅,長處與短處,自身與對手,企業與環境,需要與資源,現在與未來加以對比,搞清楚他們之間的關系,才能為確定戰略目標奠定起比較可靠的基礎。
調查研究一定要全面進行,但又要突出重點。為確定戰略而進行的調查研究是不同于其他類型的調查研究的,它的側重點是企業與外部環境的關系和對未來研究和預測。關于企業自身的歷史與現狀的陳述自然是有用的,但是,對戰略目標決策來說,最關鍵的還是那些對企業未來具有決定意義的外部環境的信息。
2.擬定目標。經過細致周密的調查研究,便可以著手擬定戰略目標了。擬定戰略目標一般需要經歷兩個環節:擬定目標方向和擬定目標水平。首先在既定的戰略經營領域內,依據對外部環境、需要和資源的綜合考慮,確定目標方向,通過對現有能力與手段等諸種條件的全面衡量,對沿著戰略方向展開的活動所要達到的水平也做出初步的規定,這便形成了可供決策選擇的目標方案。
前面對企業戰略目標包含的內容已經做出了介紹。在確定過程中,必須注意目標結構的合理性,并要列出各個目標的綜合排列的次序。另外,在滿足實際需要的前提下,要盡可能減少目標的個數。一般采用的方法是:①把相同類的目標合并成一個目標;②把從屬目標歸于總目標;③通過度量求和,求平均或過程綜合函數的辦法,形成一個單一的綜合目標。
在擬定目標的過程中,企業領導要注意充分發揮參謀智囊人員的作用。要根據實際需要與可能,盡可能多的提出一些目標方案,以便與對比選優。
3.評價論證。戰略目標擬定出來之后,就要組織多方面的專家和有關人員對提出的目標方案進行評價和論證。
(1) 論證和評價要圍繞目標防線是否正確進行。要著重研究:擬定的戰略目標是否符合企業精神,是否符合企業的整體利益與發展需要,是否符合外部環境及未來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