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關于專利認識的若干誤區(一)
近年來,隨著我國企業頻繁地遭遇專利糾紛,以及主流媒體對相關問題的大量報道,越來越多的企業負責人認識到了專利戰略的重要性。然而,根據我在工作中所了解的情況看,公司中為數不少的員工特別是設計人員在專利戰略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一些設計人員簡單地把專利技術看作是世界范圍內高不可攀的先進技術,認為本企業研發能力一般,申請專利是異想天開,更不用說實施專利戰略了。這種認識無疑是錯誤的。姑且不說專利還包括不屬于技術范疇的外觀設計專利,單是把專利技術簡單地看作是世界范圍內高不可攀的先進技術的認識就與國內外保護專利的實踐相去甚遠。專利固然要求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但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技術未必是高不可攀的先進技術。事實上,相當一部分專利技術并不涉及復雜的技術原理,更不涉及深奧的數學、物理理論。例如,吸飲料用的吸管,以前是直的,如果有人躺在床上吸飲料,就會使飲料從易拉罐等容器中流出來,于是有人把吸管改成可彎曲的。改進后的吸管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且不屬于專利法不予保護的主題,順理成章地獲得了專利授權,并產生了巨大的市場價值。從技術難度來看,該技術顯然不是高不可攀的先進技術。
第二,有的企業因專利中確有為數不少的沒有應用價值或者不符合授權條件的“垃圾”專利存在,就以偏概全,否認專利乃至專利制度的積極作用,以致于不重視專利戰略。這種認識也是有害的。誠然,由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即可獲得授權,且外觀設計原本就不屬于技術的范疇,再加上確有部分不符合授權條件的發明,因審查不嚴等方面的原因被授予專利權等方面的原因。但是,企業絕對不能因此而否認專利乃至專利制度的積極作用,更不能因此而不重視專利戰略。經驗事實表明,不重視專利和專利戰略的企業,不僅會導致本企業研究成果的流失,而且侵犯他人專利權的風險也很大。
第三,有的企業簡單地把專利等同于競爭優勢或者簡單地把專利等同于現實的財富,重視專利的購買和專利的申請,不重視專利技術的經濟評價以及專利技術及其配套技術的市場化開發。專利固然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銳利武器,但并不等于企業有了專利,就能在競爭中占據優勢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