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設計的4大原則
戶外廣告是一種典型的城市廣告形式,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戶外廣告已不僅僅是廣告業發展的一種傳播媒介形式,而成為了現代化城市環境建設布局和城市景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戶外廣告的種類有路牌廣告,燈箱廣告和霓虹燈廣告等,它可以以多種形式被廣泛應用在如路牌,高立柱,候車亭,車身,機場,地鐵和火車站等各個地方。
大多數戶外廣告被閱讀的時間只有幾秒鐘,簡單明了是戶外廣告設計的基本要求,下面介紹戶外廣告設計的四大原則:
一:使用最少的文字
由于戶外廣告是向流動的人群做推銷宣傳,受眾閱讀信息的時間極短,任何過多的信息都會將破壞戶外廣告的傳播效果,大多數有效的戶外廣告,設計中的文字最多不超過10個,以使于受眾記憶。
二:插圖大
人們一般都是遠距離觀看戶外廣告,因此,廣告上的插圖要大,并且有清晰的輪廓,以便于受眾理解廣告的含義。
三:醒目,清晰展現產品和品牌
戶外廣告的對象是動態的行人,行人通過可視的廣告形象來接受商品信息,在空曠的廣場和馬路上的人行道上,受眾在10米以外的距離,看高于頭部5米的物體比較方便,常見的戶外廣告一般為長方形,方形等,也可根據具體環境而定,使戶外廣告與背景協調,產生視覺美感。
四:字體簡潔,明了
在進行戶外廣告設計時,應注意文字之間的間距,若文字間距太小,從遠處看文字將會連在一起,不宜識別,盡量避免使用過粗或過細的字體,在遠處看時,過粗的字體容易變得模糊并連成一團,而過細的字體又可能看不清楚,盡量使用簡單的字體,連筆或粗細不均的字體都會影響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