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我國企業如何實施整合營銷傳播(二)
二、整合營銷傳播在我國發展的現狀
綜合來看,整合營銷傳播在我國企業的發展現狀有如下三個特征。
(一)許多企業還沒有樹立整合營銷傳播觀念
作為營銷新觀念的整合營銷傳播的實施,基本條件是要與企業的經營指導思想一致。但目前,在我國的許多企業中奉行的仍然是推銷至上、以企業為中心的舊營銷觀念,這與以消費者為中心的整合營銷傳播觀念和策略是相互矛盾的。在這些持傳統觀念的企業視野中,消費者是企業不得不考慮的賺取利潤的對象,一旦脫離了這個位置,消費者就不再是注視的中心了。因此,企業的促進銷售,無非是企業以各種方式勸說購買對象的行為,一旦消費者作為主動者的購買過程結束,企業便大功告成。
(二)諸侯割據,各自為政
這尤其在一些大型企業中表現得更為典型。每一位分管不同方面工作的溝通專家都在強調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并為自己力爭更多的促銷預算。銷售部門經理可能會打算以重金聘用幾名額外的能干的銷售員;廣告部門經理可能會計劃將同樣數額的經費用于黃金時間的電視廣告;公共關系部門經理則真誠地相信,自己打算推出的公關活動方案會產生奇妙的效果;而從事電子銷售和郵購方案設計的專家們則認為,只有他們的工作才能真正解決問題。因此,許多企業的營銷決策,往往形成了各部門各執一端、爭論不休的局面,最后只能由企業的最高領導“拍板”解決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企業的最高決策人常常是“一個蛋糕,各切一塊”,將企業有限的經費“公平”地分給各個部門。而從被分配到銷售部門的促銷經費來看,各位銷售分支機構的負責人也都可能以本單位的特殊性為由,爭取得到高于平均數的分攤數額。因此,各自為政條件下形成的平均主義的資金分配使得有限的促銷費用根本不能得到有效的使用。
(三)互不了解,缺乏協調
企業中負責某一功能性溝通的人員往往不知道其他種類的溝通工具。由于各個部門的負責人對本部門以外的知識知之甚少,當需要與企業外部的營銷傳播的媒體打交道的時候,往往是習慣于與自己最熟悉的企業外部專業代理交往,并可能與之結成某種堅定的同盟,強烈反對將企業營銷傳播的任務交給有整合傳播設計與實施能力的大型廣告公司。這些人往往把企業的目標分離得支離破碎,然后再為每一部分去分別尋找單獨的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