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文化概述
品牌文化(Brand Culture),指通過賦予品牌深刻而豐富的文化內涵,建立鮮明的品牌定位,并充分利用各種強有效的內外部傳播途徑形成消費者對品牌在精神上的高度認同,創造品牌信仰,最終形成強烈的品牌忠誠。擁有品牌忠誠就可以贏得顧客忠誠,贏得穩定的市場,大大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為品牌戰略的成功實施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品牌力要依托于品牌的文化內涵,是品牌在經營中逐步形成的文化積淀,代表了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認知、情感歸屬,是品牌與傳統文化以及企業個性形象的總和。與企業文化的內部凝聚作用不同,品牌文化突出了企業外在的宣傳、整合優勢,將企業品牌理念有效地傳遞給消費者,進而占領消費者的心智。品牌文化是凝結在品牌上的企業精華。
二、品牌文化的核心
品牌文化的核心是文化內涵,具體而言是其蘊涵的深刻的價值內涵和情感內涵,也就是品牌所凝煉的價值觀念、生活態度、審美情趣、個性修養、時尚品位、情感訴求等精神象征。品牌文化的塑造通過創造產品的物質效用與品牌精神高度統一的完美境界,能超越時空的限制帶給消費者更多的高層次的滿足、心靈的慰藉和精神的寄托,在消費者心靈深處形成潛在的文化認同和情感眷戀。在消費者心目中,他們所鐘情的品牌作為一種商品的標志,除了代表商品的質量、性能及獨特的市場定位以外,更代表他們自己的價值觀、個性、品位、格調、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他們所購買的產品也不只是一個簡單的物品,而是一種與眾不同的體驗和特定的表現自我、實現自我價值的道具;他們認牌購買某種商品也不是單純的購買行為,而是對品牌所能夠帶來的文化價值的心理利益的追逐和個人情感的釋放。因此,他們對自己喜愛的品牌形成強烈的信賴感和依賴感,融合許多美好聯想和雋永記憶,他們對品牌的選擇和忠誠不是建立在直接的產品利益上,而是建立在品牌深刻的文化內涵和精神內涵上,維系他們與品牌長期聯系的是獨特的品牌形象和情感因素。這樣的顧客很難發生“品牌轉換”,毫無疑問是企業的高質量、高創利的忠誠顧客,是企業財富的不竭源泉。可見,品牌就像一面高高飄揚的旗幟,品牌文化代表著一種價值觀、一種品位、一種格調、一種時尚,一種生活方式,它的獨特魅力就在于它不僅僅提供給顧客某種效用,而且幫助顧客去尋找心靈的歸屬,放飛人生的夢想,實現他們的追求。
優秀的品牌文化是民族文化精神的高度提煉和人類美好價值觀念的共同升華,凝結著時代文明發展的精髓,滲透著對親情、友情、愛情和真情的深情贊頌,倡導健康向上、奮發有為的人生信條。優秀的品牌文化可以生生不息,經久不衰,引領時代的消費潮流,改變億萬人的生活方式,甚至塑造幾代人的價值觀。優秀的品牌文化可以以其獨特的個性和風采,超越民族,超越國界,超越意識,使品牌深入人心,吸引全世界人民共同向往、共同消費。優秀的品牌文化可以賦予品牌強大的生命力和非凡的擴張能力,充分利用品牌的美譽度和知名度進行品牌延伸,進一步提高品牌的號召力和競爭力。最為重要的是,優秀的品牌文化還可以使消費者對其產品的消費成為一種文化的自覺,成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內容。如美國人到異國他鄉,一看到麥當勞就會不由自主地想去飲用,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麥當勞的巨無霸特別適合他們的口味,而是內心潛在的一種文化認同的外在流露,認為麥當勞是美國文化的象征,使他們看到麥當勞就倍感親切,從而潛意識地產生消費欲望。正如勞倫斯·維森特在闡述傳奇品牌的成功經驗時指出的,這些品牌“蘊含的社會、文化價值和存在的價值構成了消費者紐帶的基礎”。
三、品牌文化的提出
社會進步,物質生活水準提高的今天,大眾對文化的需求也日益強烈。消費者作為一個社會人,抽象的文化正深刻地影響著具體的購買行為。比如,價值觀和生活方式就影響著消費者是否選擇一件高檔服裝或使用何種品牌的洗發水。反過來,通過具體的購買行為,消費者也可能得到文化上的滿足。因為在商業化的社會,追求文化上的滿足的一種重要途徑就是消費。通過消費,來試圖找到屬于某一群體的歸屬感,來追求名譽、自尊、地位等,乃至與自我的價值聯系起來。
如果將產品和品牌相互獨立起來看,不難發現在許多情況下,一個品牌名稱比具體的產品更能為消費者帶來文化上的價值。文化價值(或說是一種消費者心理上的效用)不是產品本身創造的,而是由抽象的品牌所創造的,而產品只是具體的載體。這種現象在服飾、日用品等行業尤為明顯。
品牌文化,就是體現出品牌人格化的一種文化現象。如美寶蓮(美容護理產品品牌)提出“美來自內心”的文化理念;李寧牌提出“把精彩留給自己”的個性主張。一旦某種品牌文化在消費者心智上建立起來,選用該品牌已成為了消費者理解、接近該種文化的方式的一種途徑。塑造品牌文化,就是將單純的品牌看成一個有思有想的“消費者”。這個“消費者”是品牌目標市場的典型代表,了解目標市場的心態,或是這個目標市場追求中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