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稱及命名設計
品牌成功的第一步就是起個好名字
1、品牌命名的原則
1)、易讀、易記原則
具體要求就是簡潔、獨特、新穎、響亮、有氣魄。
2)、暗示產品屬性原則
即品牌名稱暗示產品某種性能和用途。如“捷達”轎車、“潔銀”牙膏、“美爾雅”服裝等。
3)、啟發(fā)品牌聯(lián)想原則
品牌名稱包含與產品或企業(yè)相關的寓意,讓消費者能從中得到有關企業(yè)或產品的豐富、愉快、積極的聯(lián)想,進而產生對品牌的認知或偏好。
4)、與標志物相配原則
品牌標志物是指品牌中無法用語言表達但可被識別的部分,當品牌名稱與標識物相得益彰,品牌的整體效果會更加突出。
5)、適應地域文化原則
不同國家或地區(qū)消費者因民族文化、宗教信仰、風俗習慣、語言文字等的差異,對同一品牌名稱的認知和聯(lián)想是截然不同的。避免品牌名稱在消費者中產生不利的聯(lián)想。
6)、受法律保護原則
品牌名稱受到法律保護是品牌被保護的根本。
2、品牌命名的策略
1)、目標消費者定位與品牌命名
目標消費者定位與品牌命名以產品的目標消費對象出發(fā),采用產用直接命名方式。
2)、產品消費感受定位與品牌命名
從消費者消費產品時產生或期待產生的切身心理、生理感受作為訴求點來進行品牌的命名。
3)、消費者情感體驗定位與品牌命名
訴求渠道,情感要素常常作為品牌定位及訴求的重要支點。
4)、人文觀念定位與品牌命名
從人文觀念出發(fā),作為一種品牌定位的訴求方式,并以此命名。
5)、產品形式功能定位與品牌命名
從產品的形式狀態(tài)或是功能特長出發(fā),將產品的外在特點與內在優(yōu)越性加以診釋。
3、 品牌命名的表述方法與形式
1)、從品牌名稱所具備的含義出
明喻式——名稱上直接明示產品的功能屬性。
隱喻式——通過含蓄與暗示的手法,將產品的功能傳打出來。
空瓶式——名稱本身并無具體含義,不去傳達傳達產品的利益優(yōu)勢,僅僅是比較上口或較有記憶度。
2)、品牌名稱采用某具體食物的名稱
企業(yè)式名稱:將企業(yè)名稱同時用作品牌名稱,如IBM、Sony;
數(shù)字名稱:有數(shù)字或數(shù)字與文字組合作為品牌名,如柒牌男裝、555香煙。
人物式名稱:直接以人物名字作為品牌名,如李寧運動品牌;
動物式名稱:如熊貓電器;
植物式名稱:如蘋果電腦;
地名式名稱:以出產地命名或是某著名地點,如長城干紅、青島啤酒。
3)、將外來品牌進行漢化
用音譯、意譯或音譯意譯相結合方式。如索尼sony、耐克Nike、高露潔colgate,奔馳be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