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等于品牌
品牌與商標是極易混淆的一對概念,一部分企業錯誤地認為產品進行商標注冊后就成了品牌。事實上,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一、商標是品牌的一部分
商標是品牌中的標志和名稱部分,便于消費者識別。但品牌的內涵遠不止于此,品牌不僅僅是一個易于區分的名稱和符號,更是一個綜合的象征,需要賦予其形象、個性、生命。品牌標志和品牌名的設計只是建立品牌的第一道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但要真正成為品牌,還要著手品牌個性、品牌認同、品牌定位、品牌傳播、品牌管理等各方面的內容完善。這樣,消費者對品牌的認識,才會由形式到內容、從感性到理性、從淺層到深入,從而完成由未知到理解、購買的轉變,形成顧客忠誠。
二、商標是一種法律概念,而品牌是市場概念
商標的法律作用主要表現在:
1.通過商標專用權的確立、轉讓、爭議、仲裁等法律程序,保護商標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2.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質量,維護商標信譽。
品牌的市場作用主要表現在:
1.品牌是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一份無形契約,是對消費者的一種保證,有品牌與無品牌的產品相比,消費者更多地信賴有品牌的產品。
2.品牌是消費者選擇商品的依據,消費者曾經在一棵品牌樹上摘到一顆甜果子,他就有信心相信另一顆果子也是甜的。這種消費經驗的積累與運用,無論對消費者還是企業都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
3.品牌是規避單純價格競爭的一種手段,因為品牌的特有附加價值,消費者可以多一點額外的付出。
4.品牌是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的保證,每一個新產品的推出,都可以借助原品牌增加價值。
5.品牌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有利于促進產品銷售,樹立企業形象。
三、商標掌握在企業手中,而品牌是屬于消費者的
當消費者不再重視你的品牌,品牌就一無所值了。品牌價值不同于銀行的存款,它只是存在于消費者的頭腦中,假若品牌出現危機,消費者對品牌的信心下降,那么品牌價值就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