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泰王國政府代表在泰國曼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泰王國政府關于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協(xié)定》。協(xié)定將于2024年3月1日正式生效。屆時,中方持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人員和泰方持普通護照人員,可免簽入境對方國家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入境對方國家從事工作、學習、新聞報道、定居等須事先批準的活動以及擬在對方國家停留超過30日的,須在入境對方國家前辦妥相應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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