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的基本原理(一)
一、激勵的含義
管理者激勵下屬,就是要激發和鼓勵下屬朝著組織所期望的目標表現出積極主動的、符合要求的工作行為。所謂激勵,就是組織通過設計適當的獎酬形式和工作環境,以一定的行為規范和懲罰性措施,來激發、引導、保持組織成員的行為,以有效地實現組織目標的系統活動。
二、動機行為原理
需要:是使某種結果變得有吸引力的一種心理狀態,是指人們對某種目標的渴求。也是指人在某種有用而重要或必不可小的事物匱乏、喪失或被剝奪時內心的一種主觀感受。
動機:是驅使人產生某種行為的內在力量。動機-行為的形成有兩個條件:一是人的內在需要和愿望;二是外部誘導和刺激。行為是由動機決定的,動機來自需要。但是這句話不能反過來理解:有某種需要,就有某種動機,有某種動機就有某種行為。事實上有某種需要不一定就會產生某種動機,有某種動機不一定就會引發某種行動。還需要考慮外部誘導與刺激。
三、激勵理論
人的需要分為5種:生理需要:是指人在食物、水、住所、性滿足以及其他方面的需求和欲望;安全需要:是保護自己免受身體和情感傷害的需求和欲望;社交需要:是人在友誼、愛情、歸屬及接納方面的需求和欲望;尊重需要:指在受人尊重和自我尊重方面的需求和欲望;自我實現需要:是人在自我成長與發展、發揮自身潛能、取得成就和實現理想抱負方面的需要。其中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稱為:基本的低層次的需要,社交、尊重和自我實現需要稱為:發展性的較高級需要。有尚未滿足的需要才能影響人的行為,已滿足的需要不能起激勵作用。人的需要由于重要程度和發展順序不同,可以形成一定的層次性。只有當較低層次的需要得到滿足后,才會產生高一個層次的需要。人的行為是由主導需要決定的。
不同時期美國工人需要的變化對比:二、雙因素理論 雙因素理論由美國心理學家赫茨伯格提出。該理論認為:滿意的對立面是沒有滿意,而不是不滿意;同樣不滿意的對立面是沒有不滿意,而不是滿意。赫茨伯格認為,影響人們行為的因素主要有兩類:保健因素:是指那些與人們的不滿情緒有關的因素,是同工作環境和條件相關的因素,如:企業政策、工資水平、工作環境、勞動保護。這類因素處理的不好會引發工作不滿情緒的產生,處理的好可預防和消除這種不滿。但它不能起激勵作用,只能起到保持人的積極性,維持工作現狀的作用。
激勵因素:能夠促使人們產生對工作滿意感的因素。激勵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工作表現機會和工作帶來的愉悅,工作上的成就感,由于良好的工作成績而得到的獎勵,對未來發展的期望,職務上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