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管理邏輯_組織管理_運作管理(一)
在中國的各類組織管理歷史上,最長久、最優秀的組織,從來都不是制度最規范、管理最嚴厲的組織,而總是表現為依賴權威魅力、矛盾緩和、人人自覺勤奮工作的組織形態。這是“得民心者得天下”的管理邏輯。
在今天的中國企業組織里,組織成員對于管理者的抱怨、責難、不滿,常常表現為對現代組織制度、治理結構的強烈呼喚——這只是一個假象。事實上,被管理者其實是在抱怨組織管理者缺乏“內圣”品質,而并不是在抱怨“內圣外王”組織制度本身。一個基本的管理常識是:制度管理只能創造一個公平的機制,但卻無法造就出被管理者所期待的“內圣”。假如通過現代企業制度產生出來的領導人,依舊達不到他們心中的理想要求,他們依然會不停的抱怨、責難、不滿。因此,與其說組織成員是在強烈的呼喚制度管理,還不如說是呼喚管理者成為令人信服的“內圣”。
“個人基業常青”與“組織基業常青”
統治與管理,并不是一回事。個人統治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個人事業的基業常青;而組織管理的目的,是為了實現組織事業的基業常青。
現代組織管理的本質,是結束管理者個人的事業常青,從而實現組織的事業常青。但是,中國傳統“內圣外王”組織制度安排的本質,卻并不是為了實現組織的基業長青,而是為了實現個人統治組織的基業長青。或者說,他們所關心的組織自身的基業常青,需要一個特定條件,即:必須以確保個人的權威地位為前提。
因此,在中國的現實組織管理中,“內圣修煉”往往成為了人情練達的代名詞,這意味著人情練達本身就是一種重要的管理能力,因此,對于一個中國的企業管理者來說,最重要是練好如何做人的功夫。這些“修煉”出來的所謂能力,既不面向組織目標、效益,也不面向組織效率、績效,而是地地道道的處理人際關系、維護個人地位的能力。
正是因為如此,我們才看到:現代企業制度的制衡作用,非但沒有阻止中國傳統人治管理的弊端,反而衍生出了更激烈的管理控制權的爭奪保衛戰,甚至于企業組織的效率與效益,還不如實施制度管理前的人治管理時代,其原因就是現代企業組織制度或稱治理結構,嚴重剝奪了統治者的控制權,制造出了統治者個人權利與統治的危機。這不但使得組織內部的分工、授權、擴張,成為了一種奢望,而且使得組織外部的合資、合作、重組,也變得困難重重。
個體的特殊與制度的特殊
中國傳統商業組織認為管理的對象是“人”,而每一個人都是與眾不同的特殊個體,因此。遵循因人、因時、因事區別對待的特殊性管理,其結果就是以蔑視組織制度規章為代價。
“管理人”與“管理組織”并不是一回事
“管理人”與“管理組織”,并不是一回事。但是,當中國傳統管理將二者混為一談時,就意味著組織功能被忽視了。事實上,中國人對于組織缺乏起碼的尊重。
究竟是尊重組織還是尊重人?成為了中、西方之間關于企業管理最重要的分界線。當企業組織發生危機時,西方最普遍的做法通常就是裁員——裁員常常被理解為是降低成本以度過危機。當中國的企業遭遇危機時,做法與西方恰恰相反,中國人認為,人比組織重要得多!不依靠人的團結一致、反而裁減人,豈不是自毀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