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的計分方法
常用的考核指標的計分方法有五種:層差法、減分法、比率法、非此即彼法和說明法。
第一:層差法,層差法是將考核結果分為幾個層次,實際執行結果落在哪個層次內,該層次所對應的分數即為考核的分數。例如:人員招聘周期=用人單位提出用人申請經確認的時間到員工入職到位的時間段。如果設定的最低完成時間為30日,期望完成時間為25日。招聘周期指標在考核中所占有的權重為15%,即15分,假設計分方式可以分為三種:25日以內完成,得15分;25~30日之間完成,得10分;30日以后完成,得0分。
第二:減分法,減分法是針對標準分進行減扣而不進行加分的方法。在執行指標過程中當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就按照一定的標準扣分,如果沒有異常則得到滿分。
第三:比率法,比率法就是用指標的實際完成值除以計劃值(或標準值),計算出百分比,然后乘以指標的權重分數,得到該指標的實際考核分數。計算公式:A/B*100%*相應的分數。(A為實際完成值,B為計劃值或者標準值)。例如:人力資源部的招聘計劃完成率=實際招聘人數/計劃招聘人數。如果招聘計劃完成率在本季度中占有20%的權重,即20分,所得的分數為:招聘計劃完成率*20。
第四:非此即彼法,非此即彼法是指結果只有幾個可能性,不存在中間狀態。例如:信息部是負責公司一級流程發布計劃達成率。假如季度指標中所占的權重為10%,即10分,由于每個部門的流程不會很多,人力資源部門也許只有8個流程,財務部門也許只有7個流程,故信息部所統計的每個季度完成的流程數量不會很高,所以該指標的最低要求為100%,計算時,只有兩個結果,100%完成,沒有完成。假如是100%完成,得10分;假如沒有100%完成,得0分。
第五:說明法,無法用以上幾種方法考核時所使用的一種方法。說明法主要是需要對績效考核結果可能出現的幾種情況進行說明,并設定每一種情況所對應的計分方法。例如:員工滿意度調查及分析指標就可以用說明法來計分。假如該指標為某崗位的20%,則四項分值分別為:2分、8分、4分、6分;六位老總分別針對四項內容分別打分,將六位老總對四項打分之和即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