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酒的價格策略
名牌高檔酒均在大幅提價,有的提價比例最高達40%,這在策應新酒稅政策出臺,加速品牌的兩極分化方面并不奇怪,但茅臺酒卻破天荒地按年論價。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發布消息稱,2001年元月1日零時之后出廠的所有茅臺酒都會在突出位置前所未有地標明出廠年份,以后每年把價格上調10%。茅臺老總袁仁國明確表示,年份制的推出意在用價值規律充分發揮茅臺酒巨大的品牌價值。新稅制規定:對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在仍維持現行按出廠價依25%和15%的稅率從價計征消費稅辦法不變的前提下,再對每斤白酒按0.5元從量計征一道消費稅;取消現行的以外購酒勾兌生產酒的企業可以扣除其購進酒已納消費稅的抵扣政策。
新稅制的出臺,把白酒業逼上了不歸路。白酒企業如果提價,雖然會減少稅賦的壓力,但同時也會失去市場,失去價格競爭力。而長期的價格戰雖推動了行業的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但也使白酒業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假冒偽劣、偷稅漏稅、地方保護、換湯不換藥等各種手法使得白酒業不能自我尋求解放,也使得價格戰的作用大打折扣。新稅制也只是從外力上對行業進行強行推助,要解決根本問題,還必須從內部尋找競爭力的源泉。
在經濟學里,商品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一般商品,其特點是能夠進行大量重復地生產,其價格的決定以價值為基礎;另一類是特殊商品,它們的數量有限,由于各種條件的限制,不能像前一類那樣大量生產,甚至不能再生產,其價格完全由市場的供求狀況、購買者的喜好程度及其支付能力等因素決定。茅臺酒以其獨特的地理、氣候條件和生產工藝,以其不“俗”的品牌化運作方式(筆者以為,品牌化運作方式有兩條路:一、追求市場覆蓋率,即量;二、追求產品競爭力,即價格),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且以最小的代價(動用的資源最少,即產量)實現了最大的收益(利稅),經濟價值在整個酒業可以說是最大的。由于限量生產,藝術價值最高,茅臺酒按年份制進行營銷運作本不該驚世駭俗,但由于此舉是前所未有的,所以還是掀起了不小的波瀾。
開發市場,經營品牌實際上是長期投資活動。茅臺酒由歷史積淀而形成的文化價值已達到空前的積聚,應以一定的方式釋放,在市場經濟下,通過時間即年份的形式在價格上逐漸轉移是最恰當最自然不過的了。茅臺酒年份制營銷策略的意義就在于:
(1)品牌個性化作風的集中體現。茅臺酒文化已經完成了傳統向現代的嬗變。幾年前,酒市場風起云涌,有不少人暗暗替茅臺擔心,反應遲鈍、過于尊大,它會不會被市場拋棄?如今,實踐已經證明,堅定地走自己的路也能闖出一片新天地。茅臺的不走市場化之路而走產品化之路正是其成功的捷徑。有人繪制品牌成功圖以營銷力為頭頸指向,以科技力、品牌形象力為兩翼,如果給茅臺定格的話,則恰恰相反,它是以營銷力為尾翼展翅騰飛的。
(2)差異化構筑攻防最高壁壘。年份制這一營銷策略與簡單的提價不同,更有別于對某某品牌酒的多少多少年命名,因為后兩者價格競爭方式粗淺得讓所有的競爭對手都可以聞風而動。年份制如果操作得當,將把競爭者遠遠拋在身后。其差異優勢體現在兩個方面:
A、白酒的本身屬性。白酒與其它酒種有著本質的區別,它不存在保質期的障礙,并且越陳越香。這一上天賦予的功能差異優勢使得其它酒種對此策略只能望洋興嘆。
B、時間競爭方式。年份制要求以后出廠酒的價位要逐年遞增。降價易,提價難,何況要年年遞增10%,誰敢貿然跟進?走“市場化”之路成功的品牌沒有必要,走“產品化”之路成功的品牌一時羽翼未豐也不敢輕易追風。
(3)目標市場更加明確。繼公款招待、名流交際、禮品消費之后,茅臺對目標市場的定位更加明晰,茅臺人有意要在入世之后,使茅臺最終成為中國的“路易十三”、“路易十四”,引導國人消費理念向更高層次升華。另外,隨著中國富裕階層隊伍的壯大,投資方式逐漸多元化,以茅臺酒做收藏品無疑是明智的選擇。年份制使茅臺酒逐漸增值,對于投資者的信心來說,這是最大的風險保障。對收藏者和茅臺人來說,流走的是歲月,積累的是財富,投資酒類收藏品以及開發酒類收藏品市場都會是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