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先知:芙麗特
稱芙麗特(Mary Parker Follett)為管理的先知,這是德魯克的說法。她曾經是“管理學天空中最耀眼的明星”,但是,她的思想在她1933年去世后被管理界主流遺忘許久。按照德魯克的分析,她之所以被遺忘,是因為她的思想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是不適用的,而且,人們不想去傾聽她的肺腑之言。
瑪麗•帕克•芙麗特1868年出生于波士頓,母親神智不清,而父親又在她10多歲時撒手而去。這使她小小年紀就成為家庭的主管。后來,來自母親一邊的錢讓她獲得了經濟上的獨立。她曾游學英國和法國,并成為一名出色的學者,以政治科學家著稱。而投身社會工作的親身實踐,使她通曉集合過程的運作和潛力:人們一同工作何以能夠孕育、發(fā)展和實施他們的計劃?以此為基礎完成的《新的國家——集體組織》使她在國內和國際上備受關注,并成為公眾人物。她參加仲裁委員會、最低工資委員會,并成為公開法庭的成員。這些職務使她親身經歷了工業(yè)關系的政治學,也為她的下一本著作——《創(chuàng)造性經驗》提供了大量事例?!秳?chuàng)造性經驗》一書把她帶入新的職業(yè)生涯和新的受眾:許多商界人士紛紛向她求教管理問題。她觀察工廠、研究組織并提供改進建議——某種程度上就是在做管理顧問。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她作為權威人士被紐約人事管理局邀請在年會上做了“企業(yè)管理的心理學基礎”的演講,表明她已經是著名管理思想家。1933年初,倫敦經濟學院商業(yè)管理系邀請她做成立講座——這是很高的榮譽。講座的內容后來由芙麗特的仰慕者和其思想的傳播者——林代爾•沃爾威克輯為《自由和協(xié)調》出版。
如果說泰勒建立了管理的理性原則,那么,芙麗特則確立了管理的哲學。她最廣為人知的觀念是“建設性矛盾”。她斷言,矛盾盡管讓人討厭,卻是人類無法回避和不可改變的現實。人只能承認矛盾,并利用矛盾。人聚集在一起,組成集體,總會有分歧。關鍵在于,決不要在沖突時爭論誰對誰錯,而是要假定雙方都是對的。接下來就要通過對彼此問題的相互理解來消除對立,獲得雙方都認為是正確的答案。沖突得到解決的最終結果不是“勝利”,也不是“妥協(xié)”,而是雙方利益的平衡統(tǒng)一。這種“雙贏觀”直到近20年來才被人們廣為接受——這足以表明芙麗特的超前性。
20世紀上半葉,對管理的研究往往局限于工具性的方面,比如,工藝過程、效率原理、工人的訓練,背后的理念是把企業(yè)僅僅看作經濟組織。但是,芙麗特把企業(yè)視為社會性的組織。這樣,她就在整個社會的大框架里進行研究,并突出公平和公正的決定性作用。有論者認為,將經濟和社會這兩個世界統(tǒng)一起來觀察,是她對管理實踐做出的最關鍵的貢獻。她觀察到,工作的場所而不是家庭,成為人們相互影響的首要領域。她堅持認為,企業(yè)對更廣泛的社會負有責任,而且,社會責任和經濟責任是統(tǒng)一的。
作為人文學者,芙麗特的管理哲學背后還有更深層的理念,那就是相信知識的統(tǒng)一性。她說,“我確實相信,假如某個原理已經在倫理學中得到確立,那就不必在心理學、經濟學、生物學、社會學和商學中被重新發(fā)現。”換言之,事物都是相互關聯(lián)的。她認為,我們沒有心理學問題、倫理學問題和經濟學問題,有的只是人的問題。從此出發(fā),她確立了四大組織原則:協(xié)調乃是某一具體情況下所有因素的交互聯(lián)系、通過有關責任者的直接接觸來協(xié)調、在早期進行協(xié)調、協(xié)調是一長期過程。